以下措施,抓好中职招生工作。
1、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抓好中职招生。要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在现实环境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用行政手段和招生计划配比的方式,提出中职招生的最低数量,这是非常必要的保护性措施,也是通过政策转变社会观念的引导办法。
首先,必须强化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的重点就是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职普比例失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县区必须成立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必须作为,必须履行职责。必须落实“四统一”(即统一招生政策,统一调控生源,统一助学措施,统一奖励办法),“六不准”(即不准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不准招生乱收费,不准初中学校招收复读生,不准普通高中降分招收三限生,不准用经济手段强拉生源,不准招生中误导学生或贬低其他学校),“两监督”(即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必须解决初中招收复读生和普高突破“三限”要求降分录取的问题。
第二,强化初中毕业生分流的目标责任。各县区必须根据初中学校生源状况,向初中校分解为中职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指标。初中校既担负着为普通高中培养合格学生的责任,同样也担负着为中职学校输送人才的职责。两者是同等重要的,县区教育局要与各初中校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中职招生有目标,层层有担子,人人有任务,上下联动的良好分流格局。各县区在完成本县区职校招生计划的同时,要积极完成市直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得对市直学校实行生源封锁政策。县区教育局在中职招生工作中要重点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好初中学校校长会,落实分流任务,明确职责。二是召开好中职校招生工作会,要求招生学校诚信宣传、规范操作,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三是各初中学校要召开好全体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及学生家长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要把党和国家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对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人的有利因素等宣传到位,鼓励初中毕业生踊跃报名,自愿接受职业教育。
第三,强化奖惩。市教育局将加大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奖惩力度。一是把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区教育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年底排名,表彰奖励。二是建立中职招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点名批评。三是职教专项经费和省、市职教项目安排,与中职学校招生情况直接挂钩,招生任务未完成者,一律不安排。
第四,强化中职招生秩序的治理。要切实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未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对社会公布计划的学校不得安排招生,生源学校不得向未经批准的招生学校提供任何生源信息。特别要打击招生中介,用钱来买招生的行为。“要招生,拿钱来”,在某些县区成了潜规则,这是绝不允许的,要坚决处理。各县区一定要对违反招生纪律,以虚假承诺骗取生源,以经济手段搞有偿招生的学校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2、用惠民的助学政策引导中职招生。去年国务院出台的资助政策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国家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比例达到在校学生人数的90%以上,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形式资助。可以说,从2007年起,中职学生也和义务教育阶段一样,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这样好的惠民助学政策,无疑是抓好中职招生的金钥匙,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广泛宣传动员,让人民群众知道这项意义重大的“民心工程”,让老百姓解除“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如何宣传借助好这一政策,我有三点建议:一是做好面上宣传,通过大众媒体搞好宣传。二是以县区教育局的名义为每一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落榜生写一封信,把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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